我住的是一個社區某棟大樓,大樓共七樓

照片上面,紅色的區域是我跟我媽從我16歲開始生活的空間

大概只有兩坪大小,沒廁所的空間。大概就是兩張雙人床放直的兩張空間

而我外公還在世時,替我媽把側邊的牆打掉一部分,架了一塊木板,把上面當作睡覺的空間

下面當作是放衣服跟雜物的空間

(目前樓上是我的,樓下是我媽的)



黃色區域是一個開放的通道(也就是目前爭議的地方)

當年我外公把樓上隔開,有些住戶提告,認為我們破壞牆面

最後因為產權是我外公的,所以有權利變更,他們敗訴。

(區域包含黃色跟紅色那塊)



18歲那年我外公過世,我媽拿到了這塊的所有權

在我畢業回來後,因為生活空間勢必變小,所以我媽決定要把黃色區塊隔開

增加生活空間



趁著我媽12月底開刀前,我們把跟電梯區域用衣櫃隔開。

他們就找警察來說我們阻礙消防通道,失火時誰要負責?

(好笑!他們每個住戶幾乎都在樓梯放置物品)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Ne1qGlNpak

藍色區塊就是今天我要進大門時,他們硬要闖進的空間


而隔壁的廁所就是我跟我媽上廁所跟洗澡的空間,我要繞一大圈才可以去上廁所。



目前問題來了!

1在他們購買時的建物圖,這塊為門廳,所以屬於共同所有

2這塊10坪大小的空間土地所有權狀屬於我媽的

3我們這個區塊有門牌號碼,在地政事務所屬於"住宅"


所以目前最有可能產生的狀況是

1工務局跟地政事務所處理後判斷住宅是錯誤的,所以我們就要重新開放讓他們進出。

(這又衍生到我們可能要跟地政事務所申請賠償)

2地政事務所判定為住宅,我們就有權變更。

事情始末大概是這樣



但,試問大家,當你住在一間房間

每天早上買菜出門經過,關門:碰

每天早上上課的小孩出門經過,關鐵門:碰!

每天下午下課下班的人回來經過大聲聊天,關鐵門:碰!

每天凌晨3點有人回來,關門:碰!

每天凌晨6點有人出去運動,關門:碰!

誰受的了???


我永遠記得今天的一個醜惡臉孔曾經在我要走進紅色區塊的房門對我說


阿你們幹嘛住在這裡,這裡能住人嗎?


我沒有回答她,而是轉頭就進房

(當時比較卒仔)


但在我心中我對她說

有錢誰要住狗窩?你給我錢我就搬走阿


以上,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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